管制化学试剂申报规程
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保障教学科研的有序进行,帮助老师跟顺畅的进行管制化学试剂的申报,根据《北京林业大学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规定》,《北京林业大学管制化学品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特制定本规程。
第二条 需要申报的管制化学试剂指:公安局监管的易制毒、易制爆、剧毒(具体内容请登录实验室管理处网站,管制化学试剂申报及相关制度查询)。
第三条 各单位实验室有管制化学试剂使用需求,要进行网上申报,流程为:登陆学校实验室管理处网站→登陆首页中的“化学试剂管理系统”→输入用户名和密码→化学试剂申报→认真填写个要申报的种类、数量等信息→提交。
第四条 由于管制化学试剂需要到公安局进行申报,审批期限为10个工作日,请各位老师要提前申报,以免影响教学科研的正常运行。
第五条 管制化学试剂申报通过后,试剂厂家会把化学试剂送到我校剧毒、易制爆化学品库房进行入库登记,实验室管理处联系各位老师进行出入库台帐的建立,各位老师在使用前一天(剧毒品提前三天)提交使用申请表和实验工艺指导书,由使用老师、实验室负责人、学院领导签字后上报给实验室管理处,实验室管理处审批通过之后,进行领取,同时做好校内使用出入库登记手续(剧毒化学品要在实验室管理处老师监督下进行配液,并留存配液映像)。
第六条 在使用过程中,一定要遵守五双制度,”即“双人保管、双人领取、双人使用、双把锁、双本账”的管理制度。
管制化学试剂申报流程图